防爆產品是否必須有防爆合格證后才能銷售?
網民留言:
您好!請問防爆產品是否必須有防爆合格證后才能銷售?關于
防爆合格證的具體規定有哪些?由哪個監管部門具體監管?如果廠家先賣了產品,過了幾個月才取得防爆合格證,是否合法合規?證件中的儀表名稱、規格型號及參數與實物銘牌上的內容不符是否合法合規?
市場監管總局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國發〔2019〕19號)的規定,防爆電氣產品不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防爆合格證相關問題請咨詢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